接着崇祯又招呼梁满仓和李承志一起过来吃,二人拘谨的话都不敢说了。
说句实话……
崇祯连羊肉都不爱吃,何况羊杂了?他只不过突然怀念这种聚坐围食的气氛而已。
自从当了皇帝后。
他每次用膳都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吃着,身后一群侍膳宦官连大气也不敢出。
再好的美味,这么吃着也是寡淡无味的。
不过……
崇祯忘记了,现在他的身份虽然不是皇帝了,但是锦衣卫都指挥使的身份依旧在很多人眼里是高不可攀的。
尤其是对于梁满仓这种最底层的小民而言,别说是锦衣卫都指挥使这种高官了?
就算是锦衣卫衙门中的一个小小番子,也不是他这种人能够接触的。
崇祯坐着悠哉乐哉的吃着,程清风一脸崇拜的看着他,梁满仓害怕的连头都不敢抬。
只有李承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,他好奇的打量着崇祯,似乎不明白,为什么大家都这么怕这个叔叔呢?
正在这时……
崇祯发现程清风这院的角落里有一片可爱的绿芽冒了出来。
细看,居然是凤仙花?
这种花崇祯在宫中诸位妃子处多见,深宫寂寞,妃子们无事就爱自己捣鼓点化妆品出来。
这种凤仙花,又叫指甲花。
是古代女人用来染指甲的东西,据古书记载。
凤仙花红者,用叶捣碎,入明钒少许在内。
先冼净指甲,然后以此敷甲上,用片帛缠定讨夜。
初染色淡,连染三五次后,其色若胭脂,冼涤不去,可经旬。
说白了就是……
古代的女人们选取最红的凤仙花瓣,弄碎了,加入明矾起胶,然后包在指甲上就能将指甲染的美美的了。
不过……
这种女人用的东西,程清风一个大男人种它干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