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身为王子,早日结婚才能诞下王储。”

    我尽量压抑自己的任何情绪,平静地回答他:“这不但有功于法老、臣民以及全埃及,更是伊西斯女神所祝福、喜悦之事,为什么不该拍手呢?而且殿下也确实到了该婚配的年纪。”

    虽然内弗尔卡拉看上去,年龄区段貌似在十七到十九岁之间,都不到二十岁,但是古代人见欧西里斯神见得快,不早点结婚生小孩,留不了种。

    内弗尔卡拉没说话,表情看起来非常糟糕,就好像我现在说的话全是大不敬的词汇,堪比当着他的面羞辱法老,或是高举“库独”库施王国独立大旗似的。

    我承认我这人是挺会拱火,见内弗尔卡拉这小子不高兴,我还能让他再不高兴一点。

    我把手里那条用红宝石象征着太阳、金子部分打造成地平线与双狮的项链,塞到内弗尔卡拉的手里。

    这条项链的Akhet图案,在圣书体中代表着日出与日落,意思是“重生”。那两头狮子分别是拉神与欧西里斯的跟班,所以它们背对着彼此,一只看日出的方向,一只看日落的方向,头朝东的跟着拉神的日行船跑,头朝西的跟着欧西里斯的夜行船跑。

    本来这是挺适合我的一条项链,既是拉神的妻子,又实际见过欧西里斯神,这个图案我不戴反而都挺可惜了;然而二王子他老婆已经把属于她的那一条丢了,总不好让西台公主远嫁而来,连个礼物都没有。

    我敢说这件事的丢人程度不逊于六日战争,埃及的外交形象真堪忧,身为现代埃及人的我感到痛心疾首。

    内弗尔卡拉不想收回那条项链,我却推攮着他的手。最终,他竟然将那条项链从二楼直接扔到一楼去,楼下的臣民们看见,无不推挤着想拾起。

    公主也看见了,那时情形就挺尴尬。

    我做球给这小子安抚老婆,奈何他王子病发作,毫不领情,现在的年轻人真不懂得敬老尊贤。

    “别闹了。”他看着我: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“让玛哈特队长陪您吧。”我再次用眼睛确认了下玛哈特的装扮,能守在王子身边的侍卫,穿着华丽,应是近卫队长无误。

    “‘跟班’也会有不想作跟班的一天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内弗尔卡拉毕竟还带着未婚妻,何况贵为王子,不可能拉下脸面,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跟我拉拉扯扯,便迳自离开了。

    ‘大人,您疯了!’玛哈特离开之前,用唇语发出气音,对着我说道。

    我疯了?我说的话不都很合理吗?疯的是谁呢?难道不是丝毫不给人一点尊重,还认为自己身为王子,就能要求任何人服从他的内弗尔卡拉,还有认为这种事情很正常的玛哈特吗?

    反正古人对着神、法老与王族就有尊重,对着其他人却连“尊重”这两个字的大众体怎么写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巴戈阿斯在我面前说他自己是蝼蚁,待在内弗尔卡拉的身边让我觉得我自己才是蝼蚁。王权社会只是想像中给人浪漫美好的感觉,实际体会一遍,只要自己不是既得利益者,就能知道有多呕气。

    离开内弗尔卡拉以后,我才发现自己在古埃及没有朋友。也不知道叶卡婕琳娜会不会担心我?她是我在这半年间最亲近的人。

    巴戈阿斯人在后宫,人又畏缩,上不了台面;而我来到这里以后,第一个见到的人,却是一个想把我丢进邪神阿佩普祭坛里烧掉的邪教狂信徒。

    要是没看到墙上的字,我会以为我穿进《创●纪》,那个人是亚伯拉罕,我是他儿子以撒。我可没有暗示会让信徒做这种事的神是什么神

    “拉神的妻子。”此时,却听那个极其熟悉的声音叫道。这个称呼无非是在叫我了。

    一名高大俊朗、着紫色长袍的男子拿着酒觞,朝着我走了过来,他后头跟着浩浩荡荡一群跟班,个个打扮得入时又骚气,所有为他让道的人都向他鞠躬敬礼,派头颇大。不知道的人看了,还以为这是日剧《夜王》里男公关花街出巡的场面。